[转帖]香港旅游消费有讲究
省消协4月29日发布消费提示,提请游客掌握一些在香港旅游购物的小常识。
首先,如果您跟随旅行社在香港旅游期间,买到了不是十分称心的物品,那么请别不吭声,因为您拥有“14天免问情由退款”的权利。
原来,为保护在港旅游团的合法权益,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旅游业议会联合制订了《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》。该《计划》规定:凡是通过旅行社组织赴香港旅游并参加由其安排购物的旅客,均可享受“14天免问情由退款”。您要做的只是购物时索取并保管好发票,保证货品没有任何损坏及按购买或取货时的包装退还。不过,应当注意的是,该规定只适用于由旅行社组织赴港并安排的购物,个人在港购物不享受以上条款保护。
其次,在香港购物一定要货比三家。因为香港是个物价完全开放的地区,没有任何法规来管制物价,这就需要您自行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、品质多作了解和比较。一旦购买,对不起,您就不能以货价过高为由进行投诉。
还有,一定要注意香港的“三包政策”不同于内地。香港只规定了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,并没有类似内地由国家统一制定的“三包政策”。因此您应该知道,如遇到问题,商品的退、换、保修等完全按照销售时经营者提供给您的书面三包约定(包括说明书等)内容执行。
再有,在香港购买化妆品时,您一定要多留点神。香港没有法律规定化妆品必须注明保质期、生产地点及成分,只规定了必须符合使用安全,因此您购买化妆品,务必注意这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