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创]送论坛白痴管理员-逍遥同学
噱头摆够。木刀扬言下午出文送予逍遥同学,却因诸多事宜未能成真,在此抱歉过。
论坛相关管理,木刀已在《为厨》那篇中作了阐述,虽因久未捉刀而显得生疏,但相信各位看官还是能读得懂的。
而逍遥同学在木刀送出该文的数日内,并未思过,反而我行我素依旧,甚至还有加剧之迹象。于是,木刀不得不再次操起这把锈迹已生的刀来,向逍遥同学砍去。
逍遥同学之错一:论坛是个社会,而不是谁可为主宰的空间。进来的朋友们都有自己的权利,而逍遥却忽略或是故意地将个人的权力扩大化,擅自对网友的言行思想进行控制。
表现为对网友的帖子指手划脚,凭一己判断将其划分为三六九等,诸如无意义之说。而这种所谓,并无依据。
逍遥同学之错二:论坛已存在很久,自有其间法则,不为一人所改动。逍遥同学以自身之地位,将论坛里风气根据喜好分类,擅用权限,忘记论坛非一人之存在。
表现为对他人的文章作品进行沉底删除之类操作,且不通知发帖人,实在是一不尊重,二不礼貌,三不知深浅。想小四也是混过多个论坛的人,木刀现在还挂着阿里论坛副版的职务,EC的管理一职你并不需要进行炫耀。
逍遥同学之错三:身为管理需要协调处理好论坛关系,避免不和谐出现,但逍遥同学却带头违反论坛规则。
表现为自己发金币帖招人气筑高楼,却对超过100页的冠名以超水帖予以处理,既妄臆灌水本意,又有州官点灯之嫌。在此妄大一次,木刀曾经搞过一个帖子,点击回复超过4000,管理给予置顶,而非沉底。
逍遥同学之错,盖因其年龄及身为管理团队成员时间过短,不善应用之故。然此不能成为其推脱的理由。
有则改之,若是知错不改,怕只能是累积得更多怨气,于己于论坛都未见得好事,于明于暗都会被人称为白痴。
语气强硬,相较当年某论坛吵架专区超级版主的我来说,我已经耐心很多。
[此贴子已经被子云逍遥于2006-6-17 9:59:37编辑过]